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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严爱交织(4)
连载:国药冯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作者:孙春明
无巧不成书,改革开始一个月后,一个意外的“迟到事件”,给杭州第二中药厂的严格管理工作出了一道难题。
8月的杭州暑热蒸腾,清晨的西子湖畔已是一片喧嚣,不算宽阔的道路,被匆匆赶去上班的车流人流挤得满坑满谷。忽然,随着“哎呀”一声惊叫,一辆女式自行车翻倒在车流中。骑车的姑娘尴尬地爬起来,脸突然胀得通红——刚刚换上的新裙子被划开一个大口子……她连忙伸手攥住破口,呆呆地站在车流中,不知如何是好。
这位“不幸遇难”的姑娘是杭州第二中药厂二车间的职工,名叫马学勤。她知道厂里改革了,对考勤盯得特别紧,为了确保不迟到,今天特地早出来几分钟,没想到偏偏遇上这等事,立不住,走不脱,活生生让人气煞。
正在马学勤又羞又恼不知所措之际,另一辆自行车“吱——”地一声停在身旁。来人也是杭州第二中药厂的一名女工,名叫王敏华。她虽然和小马不在一个车间,在一个厂里干得久了,却也相互认得。王敏华支住车子,取出随身携带的别针,帮马学勤别住裙子上的破口,随后热情地招呼:“我家离这里不远,来,我带你回去换裙子。”
马学勤连忙摇头:“谢谢你,我还是回自己家去换。裙子已经别住了,我能自己走。你还是快去上班吧。”
王敏华还在犹豫,马学勤只得去推她:“快走吧,不然,你要迟到的。”
见马学勤态度坚决,王敏华只好嘱咐几句,跨上自行车。毕竟耽搁的时间较长,尽管她紧骑快蹬,赶出一身汗,还是迟到3分钟。马学勤因为回家换裙子,迟到1小时50分钟。
马学勤被罚,自然无可争辩。王敏华该不该罚,罚多少,立时在杭州第二中药厂的干部职工中引发了一场争论。
一种意见认为,罚,当然要罚,执行厂规必须一视同仁。假如新的管理条例刚执行一个月就遭破例,今后必然要变成“豆腐厂规”,越来越软弱无力,权威性何在?
另一种意见认为,执行厂规,不能只看结果,不讲原因,人家是为做好事才迟到的。如果处罚,雷锋精神还要不要提倡,见义勇为精神还要不要宣传?
棘手,特殊。官司打到冯根生这里。冯根生宣布,当天下班后,召开全厂中层干部会,让大家对这件事情畅所欲言。
会议室里,两种意见仍是针锋相对。经过一天的酝酿准备,又是出于能说会侃的中层干部之口,两种意见都更有理由,更有依据,更条条是道,因而也更相持不下,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正确。
一阵雷声掀起一阵骤雨,一阵骤雨迎来一阵雷声。终于,两种对立的意见再也找不出新的论据,雷停雨住了。会议室里变得很安静,几十双眼睛定定地盯住冯根生,看厂长如何拍板。
冯根生清清嗓子,一字一顿地说:“我的意见是,第一,罚,一定要罚!这次改革订出的厂规,是硬碰硬的,任何人也不能违犯。罚款金额也要遵规行事,1分钱不少,即迟到一次扣款10元,同时加扣当月奖金2元,总共12元。”
主张严罚的几位中层领导相互望望,得意地挤挤眼睛。
冯根生用手背轻弹一下桌面,示意人们安静:“第二,在王敏华迟到这件事中,有两件事情纠缠在一起,即违反纪律和学雷锋做好事。我们的处罚是针对违纪而不是学雷锋,因此,在处理时不能混为一谈,我建议,扣款之后,这件事不再作为污点,输入电脑存档。”
主张从轻处理的几位中层干部,紧皱的眉头开始舒展。
冯根生清清喉咙:“这件事说明,我们的改革方案还不完备,还有需要补充的地方。我建议,从今天起,杭州第二中药厂的管理方案中增设精神文明奖,额度一般为每次15元,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话说到这里,每个与会者的脸上都绽开了笑容。
脸上绽开笑容的还有全厂职工。人们看到王敏华被毫不留情地扣去12元钱,又被情意绵绵地奖给15元后,都说,厂长这么处理,既坚持原则,又合情合理,我们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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