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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院第421号令公布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并在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根据杭州市政府、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我公司于6月初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对《条例》的方针、目的、重要意义以及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职责、工作要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确定及应遵守的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向公司广大干部员工进行详细全面的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和遵守条例的自觉意识。同时公司保安部在宣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落实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单位内部的“创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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