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青春宝、胡庆余堂药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科技厅公布最新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青春宝集团辖下正大青春宝、胡庆余堂药业继2008年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之后,2011年底又通过复审确认。未来3年,两企业将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支持科研投入。
    对这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省科技科厅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复审企业必须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六大条件要求,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品比例,以及认定后三年内是否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是否占到销售收入总额的规定比例作为审查的重点。《工作指引》还从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总资产和销售成长性指标方面制定了评分标准。
    正大青春宝作为我国首屈一指的中药制药企业,坚持以人才依靠和科技创新带动企业发展,是国家首批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浙江)基地示范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参麦注射液、丹参注射液、黄芪注射液、养胃颗粒、抗衰老片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生物与新药技术领域。公司拥有致力于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装备革新、质量标准提高的研究所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自参与国家“九五”科技项目攻关以来,公司积极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等单位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合作,以解决生产和研发中的技术难题。以联合建立浙江大学-正大青春宝中药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心,及牵头组建浙江省中药现代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标志,奠定了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药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模式。“十一五”期间,公司承担两项国家“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并业已摘取成果,即“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中药的技术平台”的建成和“参麦注射液质量控制技术的系统工程研究”通过专家鉴定。此外,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2项,处于公开期的发明专利13项。
    胡庆余堂药业将百年传统中药的优势特色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继承、挖掘“胡庆余堂集成方”,以名老中医验方、秘方为基础研发各类中成药产品。同时,从扩大临床适应症、工艺改革、剂型改革及药物生物利用度研究等范畴,对传统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公司创建“浙江省中药现代化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借鉴现代制药技术和经验,开展研究方法的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生产水平。(本报记者)